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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山县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证须知

    来源:黑色冰丝连体紧身衣搭配 发布时间:2017-12-28 阅读量:10038

    潜山县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证须知

    一、《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建议由新生儿的父母亲自办理,并妥善保管。

    二、请新生儿母亲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父母信息及领证人信息请用蓝黑色或黑色中性笔填写。

    2.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户口本原件。

    3.若领证人非新生儿母亲,如果是新生儿父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则必须持有司法部门公正后新生儿母亲签署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复印件来办理。今后因产妇填写的资料错误而发生的纠纷由产妇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备注:1.提供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在有效期内,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2.《出生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由产房接生医生开具,《委托书》在办证地点(妇产科三楼开水间对面办公室)领取。

    3.《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不得更改,尤其是小孩姓名,请慎重取好姓名后,尽快在出院前办理好出生医学证明。